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
概述
演出经纪机构是在演出市场上,从事文艺演出经纪活动,为表演者与观众提供中介服务,并收取经纪活动服务费,实行自主经营,独立核复,独立自主,自负盈亏,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。获批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、代理、行纪活动。
申请条件
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演出经纪字样,名下有三名专职经纪人。
申请材料
(1)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;
(2)营业执照复印件;
(3)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应与营业执照载明信息一致);
(4)至少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办理流程
须登陆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(网址:https://whsq.mr.mct.gov.cn/)进行在线填写申请,纸质材料可采取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或寄件形式办理。
办理地址
1、PC端
https://whsq.mr.mct.gov.cn/#/login?redirect=%2Findex
2、APP端
文旅市场通APP,可在应用商店下载
收费标准
不收费
有效期限
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,有效期 2 年。到期未更换的,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。
咨询方式
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-2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
电话:0591-83207260
政策文件
常见问题
个人是否可以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?
根据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。自然人不可以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。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,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、代理活动为职业,但不可以从事演出行纪和演出经营活动。
演出票务经营是否需要办理演出经纪机构资质?
演出票务经营是演出营销的重要环节,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代理、预订、销售业务的经营单位,应当按照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规定,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。